负责任的行为
许多资助机构,特别是联邦一级的资助机构,要求在统称为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领域进行培训。具体培训领域包括:
- 数据采集、共享和管理
- 利益冲突和承诺
- 人类被试
- 动物福利
- 科研不端行为
- 出版实践和负责任的作者
- 指导/培训职责
- 同行评审
- 协作的科学
所有研究者必须在www.citiprogram.org上完成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培训。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研究诚信办公室也提供了深入的信息。
利益冲突
联邦法规要求接受资助的机构管理任何财务利益冲突(FCOI)。这就要求在提交资金申请时披露这种冲突,此后每年披露一次。根据HHS, FCOI可以存在,如果(1)研究者有重大的经济利益,(2)研究者可以直接和显著地影响研究的设计、实施或报告。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制定了标准,以确保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资助的赠款或合作协议不存在可能因研究者的经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偏见(Title 42, Part 50)。调查人员必须向a国披露某些FCOI信息,包括:
- 所得报酬(薪金、顾问费、酬金、稿酬等)合计超过5,000美元;
- 调查人员、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持有的权益(股票、股票期权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价值;
- 知识产权权益(如专利、版权),在收到与这些权益相关的收入时。
- 当调查员的FCOI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更新的披露。
研究人员必须在参与任何phs资助的资助之前完成FCOI培训,此后至少每四年完成一次。
有关利益冲突的更多资料,请参阅以下内容:
·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指南
· NSF指南
·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系统利益冲突政策—请注意:财务利益冲突(FCOI)披露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州法律向所有员工收集的年度利益冲突(COI)报表是分开的。
科研不端行为
近年来,大学研究中的不端行为(即捏造、伪造和抄袭)引起了研究机构、个人研究者、研究发起人、专业协会和公众的关注。虽然这类行为得到证实的例子相对较少,但它们对研究过程的完整性以及公共和私人研究基金的管理提出了严重的质疑。特别是高等教育机构,有着几个世纪以来正直和客观的传统,如果一个机构想要继续赢得公众的信心和信任,就必须认真彻底地处理大学社区中的不诚实行为。
研究不端行为包括:(1)捏造——编造数据或结果并记录或报告;(2)伪造——操纵研究材料、设备或过程,或更改或省略数据或结果,使研究不能准确地在研究记录中体现;或(3)剽窃——盗用他人的想法、过程、结果或文字,而没有在提出、执行或审查研究或报告研究结果时给予适当的信任。研究不端行为不包括诚实的错误或意见分歧。
激光安全
大学需要安全使用激光的培训。该方案由a州环境健康与安全主任和激光安全官员监督。